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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下不得直播,所有平台要提供回放功能(保存3年),网信办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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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互联网直播征求意见稿

新榜讯 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第14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60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直播内容中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第15条: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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