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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局:广告不得出现“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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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广告

新榜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提到广告代言活动应坚持导向正确,不出现下列导向问题,包括利用发生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明星艺人进行广告代言;借严肃政治议题开展商业宣传,恶搞经典、歪曲历史等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铺张浪费、“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炒作个人隐私、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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