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未完成实名制用户将无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投资理财操作,且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网银和快捷支付暂不受《办法》约束。
《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不同支付账户对应不同的功能,如果用户不及时完善账户信息,将无法正常使用网络支付功能:比如不能转账、收钱和使用零钱发红包。
I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认证客户身份信息,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对应的付款限额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的限额。该类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小额、临时支付。II、III 类账户的年限额分别为 10 万和 20 万元。
对于微信支付而言,大家可以进入钱包——点击右上角——支付管理,查看自己的微信号是否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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