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息 11月15日,四川、辽宁、浙江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了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查办细节,网络主播余某、田某、金某分别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据悉,网络主播余某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805万元。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网络主播田某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348万元;网络主播金某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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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公布3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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