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讯 近日,在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即“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音著协已悉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判决指出,酷我音乐的上诉请求无法成立,予以驳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依法予以维持。一审法院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需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以及过错程度等要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约 12 万元人民币。
新榜讯 近日,在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即“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音著协已悉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判决指出,酷我音乐的上诉请求无法成立,予以驳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依法予以维持。一审法院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需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以及过错程度等要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约 12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