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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广告行业2023-2024年度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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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上海市广告协会

为积极推动上海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上海市广告协会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上海市广告行业表彰工作,激励广告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增强服务水平和竞争力,鼓励企业投身公益广告实践,树立行业典范,提升城市品牌和文化软实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2023-2024年度内,为上海广告行业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市广告企业及其相关广告从业人员。

二、表彰项目

)团体表彰共50家

1. 数字广告领军企业

2. 数字广告新锐企业

3. 广告行业卓越贡献企业

4. 广告行业优秀活动组织企业

5. 广告行业公益贡献企业

)个人表彰(共30人

1. 广告行业创新领军人物

2. 广告行业创意新锐人物

3. 广告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上海市广告行业单位及个人采用自主申报方式,所有申报流程及资料下载均通过线上完成。

https://h5-shadv.shaa.org.cn#hon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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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信誉,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 若申报主体为上广协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具体条件:

1.数字广告领军企业:为推动广告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广告产业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出重大贡献。在细分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头部企业,获得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

(1)年营业额 1亿元以上;

(2)成立年限 5年以上;

(3)数字广告业务特色明显,拥有核心领先的技术并拥有卓越客户服务、创意团队等独特优势;

(4)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优先;

(5)在市内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优先。

2.数字广告新锐企业:探索创新适应时代变化,积极拥抱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广告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影响力,以其高速增长的业绩崭露头角,获得行业认可。

(1)年营业额 2000万元以上;

(2)成立年限 10年以内;

(3)企业业务营收显著扩大增长,市场份额、客户数量及满意度提升;

(4)积极采用和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业模式、广告创意、展现创新等方面带来行业颠覆、改善客户体验和提高广告成效;

(5)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优先;

(6)在市内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优先。

3.广告行业卓越贡献企业:深耕广告行业取得卓越成就,奉献和推动上海广告事业发展,且在文化传承、产业创新及社会责任方面作出贡献。

(1)年营业额 1亿元以上;

(2)成立年限 10年以上;

(3)企业在其领域内取得的显著成绩或重大创新突破,在广告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

(4)企业在传承和发展上,通过创新和现代方法推动广告产业发展,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5)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优先;

(6)在市内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优先。

4.广告行业优秀活动组织企业:积极组织和参与广告行业活动,且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企业在上海广告行业重要活动中展现了出出色的组织能力和专业水平。

(1)积极组织参与本市广告行业年度活动;

(2)为本市广告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人员、软件服务、作品、资源的支持;

(3)近年两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优先;

(4)在市内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优先。

5.广告行业公益贡献企业:通过公益项目的策划、创意、制作和刊播,以公益广告带动社会公益活动,弘扬正能量提升城市品格与精神,打造社会影响力。

(1)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通过实际行动引发社会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解决;

(2)在各类广告赛事活动中,创意推出公益广告作品获得荣誉和奖项;

(3)在重大公益项目中通过创意和刊播公益广告,参与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力,发挥公益事业引领带动作用;

(4)近年两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优先;

(5)在市内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优先。

6.广告行业创新领军人物:在广告行业细分领域拥有行业领导力的资深广告人,引领团队或行业实现创新突破。

(1)申报人为公司创始人、负责人等级别的高管,广告工作从业五年以上;

(2)在广告行业内拥有知名度,对广告行业的未来趋势有着深刻的洞察和影响,为推动上海广告业发展作出贡献。

7.广告行业创意新锐人物:以与众不同的广告创意作品或模式创新,取得骄人成绩,具备接棒行业领军潜力的新生代广告人。

(1)申报人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广告工作从业三年以上;

(2)以其突破性的广告创意和作品,获得荣誉和奖项,为品牌创造了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和商业价值。

8.广告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成就显著,对广告行业的学术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1)申报人为广告相关学科或广告行业的学术、技术研究负责人,为产学研融合发展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指导方案;

(2)申报人有发表的广告专业论文、著作或参与广告行业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全面反映申报主体的业务情况、创新成果和行业贡献。

2. 团体申报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申请表。

3. 个人申报需提供单位盖章申请表。

4.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

四、评审工作

(一)评审委员会

所有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由上海市广告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广告业界、学界和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组成。

(二)评审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 主流价值取向原则。

3. 公益性原则。

(三)评审时间安排

1. 初审时间:2025年2月25日。

2. 终审时间:2025年2月28日。

3. 终审结果公示:2025年3月中旬。

4. 表彰活动:2025年3月下旬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表彰结果运用

1.召开表彰大会

2.上广协自媒体、主流媒体、专业杂志宣传报导

3.纳入数字广告证明商标申评体系

4.优先在协会各类重大活动中展示

联系人:

刘云清 13585783116、邱珊珊 18616325933、刘欢欢 13916385060

联系电话:021-63178546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南郑路355弄9号C座鸿企中心12楼


上海市广告协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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